3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婴幼儿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扣除信息表》填报子女信息。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作为填报证件。

极少数暂未获取上述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3 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婴幼儿信息填报方式如下:

  1. 填报渠道
    1. 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这是最常用且便捷的方式。登录 APP 后,在首页点击 “专项附加扣除” 板块的【填报】,选择【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年度选择相应年份,点击【确认】,即可进入填报界面。
    2. 纸质《扣除信息表》:如果无法通过线上方式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扣除信息表,提交给任职受雇单位或税务机关。
  2. 具体信息填报
    1. 基本信息1:
      1. 证件类型
        1. 如果婴幼儿已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证件类型可选择 “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幼儿出生后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上面有详细的婴儿信息及编号。
        2. 若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证件类型则选择 “居民身份证”,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
        3. 若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作为填报证件进行选择填写。
      2. 姓名:按照证件上的婴幼儿姓名准确填写。
    2. 其他信息:极少数暂未获取上述常规证件的,可选择 “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14。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后,应及时补充更新。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应当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3。如果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 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

 
ChaoLen
  • 本文由 ChaoLen 发表于 2024年11月16日21: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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