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采取汇总申报方式的纳税人:
(一)合同分别填写价款、税款的,仅就价款数额计税贴花。
(二)合同中注明是含税价,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应按增值税的税率从价款数额中减除后计税。
(三)合同中未注明含税价或增值税税款的,应按合同所载金额全额计税贴花。
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时,是否包含增值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应税合同等明确以不含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的情况
如果应税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明确约定了不含税金额,并且将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进行申报的,那么此时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就不包含增值税。
例如,一份买卖合同中明确写明货物价款为 100 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额为 13 万元,总价 113 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就是 100 万元,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时依据此不含税金额计算,不涉及增值税。
应税合同等未明确区分含税、不含税金额的情况
当应税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没有明确区分含税金额和不含税金额的,一般按照合同所载的金额(也就是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来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此时就包含了增值税。
比如,一份租赁合同只写明了租金总额为 120 万元,但未说明其中是否含税。那么通常按照合同所载的金额 120 万元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这里面就包含了增值税。
政策规定及特殊情况
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未分开记载的,应视为一个经济事项进行处理,以其全部金额作为计税依据。这里的全部金额在未区分含税、不含税情况时,同样是包含增值税的。
不过,有些地方税务机关可能会出台一些具体的指导意见或规定,在特定区域或针对特定行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纳税人应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的相关通知和要求,以便准确进行印花税的汇总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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