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提交申请。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预缴申报时,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及相应的申请方式:
2020 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缓缴申请
-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 2020 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 年第 10 号),小型微利企业在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剩余申报期内,可暂缓缴纳当期企业所得税,延迟至 2021 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 申请方式:采用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 的办理方式,无需提交申请。企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在预缴申报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如采用网上申报,系统会自动计算可延缓缴纳的税款.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2021 年第四季度及 2022 年部分税费缓缴申请
-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 2021 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 年第 30 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 年第 2 号)规定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相应税费.
- 申请方式 :
- 2021 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公告施行前尚未缴纳入库的:纳税人无需操作,缴款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纳税人需在缓缴期限届满前缴纳相关税费 。
- 2021 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具体流程为更正申报、申请退税、享受缓缴。即纳税人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进行更正申报,小微企业将申报表应纳税费款暂时调整为零,中型企业将申报表应纳税费款调整为原来的 50%,确认提交;然后发起退税申请,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纳税人据实再次更正申报,选择享受缓缴政策。
- 2022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纳税人在申报相关税费时自行判断是否享受缓税政策,电子税务局已开通缓税提示功能。确认缓缴的,小微企业相关税费的缴纳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中型企业,界面跳转进入缴款界面,只需缴纳应缴税费金额的 50%,剩余部分缴纳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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