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股票时:
从2008年9月19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印花税由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即只对卖出方(或继承、赠与A股、B股股权的出让方)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买入方(受让方)不再征税。税率仍保持1‰。
依据:依据国税发〔1997〕129号规定,凡是在上海、深圳证券登记公司集中托管的股票,在办理法人协议转让和个人继承、赠与等非交易转让时,其证券交易印花税统一由上海、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代扣代缴。
财税明电[2008]2号规定,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二、转让股票时:
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依据:《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1998】61号):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营改增通知”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股票属于有价证券的一种,所以,炒股不用交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4102开营1653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三、股票分红时: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本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施行。
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股票持股时间超过一年,分红免税;股票持股一个月以上到一年之间,分红减半交税;股票持股一个月以内,分红全额交税。这个差异化纳税政策的目的也是鼓励大家做长线投资。
股票交易主要涉及以下几种税费:
印花税
- 征收对象:在股票交易过程中,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 A 股、B 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征收印花税。
- 税率及计算方式:目前,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千分之一,单边征收,即只对卖出方征收。例如,卖出价值 10 万元的股票,需缴纳印花税 100000×0.001 = 100 元。
增值税
- 征收对象及情况:一般是针对企业等机构投资者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时可能涉及。个人从事股票买卖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 税率及计算方式: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 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 3%。例如,某企业卖出股票获得收入 100 万元,买入价为 80 万元,若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 =(100 - 80)×6% = 1.2 万元;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 =(100 - 80)×3% = 0.6 万元。
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
- 征收对象:企业通过股票交易取得的收益,应计入应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 税率及计算方式: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 25%。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 股票交易收入 - 相关成本 - 允许扣除的费用等。例如,某企业通过股票交易获得收入 100 万元,买入成本 80 万元,相关费用 5 万元,其应纳税所得额 = 100 - 80 - 5 = 15 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15×25% = 3.75 万元。
- 个人所得税:
- 征收对象:个人转让股票所得,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规定。
- 税率及计算方式:
-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是个人转让限售股等特殊情况,则需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收入 100 万元,限售股成本 80 万元,相关税费 5 万元,应纳税所得额 = 100 - 80 - 5 = 15 万元,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 20% 的税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5×20% = 3 万元。
- 对于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年以上的,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均为 20%。例如,个人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获得股息红利 1 万元,若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应纳税所得额为 1 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20% = 0.2 万元;若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以内,应纳税所得额为 1×50% = 0.5 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0.5×20% = 0.1 万元;若持股期限在 1 年以上,应纳税所得额为 1×25% = 0.25 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0.25×20% = 0.0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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