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所得项目范围
- 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 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扣除项目范围
- 基本减除费用:6 万元 / 年,即每月 5000 元的定额减除费用.
-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专项附加扣除: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如下:
-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 1000 元定额扣除,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以及学前教育阶段都可扣除。
- 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每月 400 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当年,按照 3600 元定额扣除。
-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 15000 元的部分,在 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住房贷款利息: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40 个月。
- 住房租金:根据所在城市不同,每月有 800 元、1100 元、1500 元三档定额扣除标准。
- 赡养老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 2000 元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
-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每月 1000 元定额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如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符合规定的扣除项目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不纳入汇算范围的项目
- 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分类所得,不纳入年度汇算范围
- 纳税人取得的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如全年一次性奖金、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等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等,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