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通常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财务报销凭证,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可能存在多种情况,比如发票开具内容不完整(缺少必要的项目如购货方或销货方信息不全、商品或服务明细不清等)、发票开具不规范(字迹模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或章不符合要求等)、取得虚假发票(包括伪造、变造的发票)等。
企业及其他单位在财务报销制度方面,一般也明确要求以合法合规的发票作为报销依据,目的在于确保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符合税收法规要求。若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报销,会导致财务数据失真,无法准确反映经济业务实质,也不利于企业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等财务指标,还可能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的正确计算与缴纳。
从税务角度看,如果企业以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进行列支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要求企业补缴相应税款,并可能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等处罚措施。
总体而言,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的,在取得发票时应当仔细审核其合规性,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要求开票方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二十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三、根据《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第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取得网络发票时,应及时查询验证网络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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