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列举的应税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一般情况下,投资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在《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范围内的合同才需要缴纳印花税,主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及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而投资合同并不在这些列举的应税凭证范围之内。
但是,如果投资合同中涉及到了上述列举范围内的具体交易或行为,例如投资过程中涉及到了财产租赁、货物运输等具体业务并单独签订了相关合同,那么这些单独的合同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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