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设计服务能否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

Chao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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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问答

问题:我公司是内资企业,准备在陕西成立一家文化创意设计服务 子公司,请问从事文化创意设计服务能否享受西部大开发15%税率的 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 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二条规定,自 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 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 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第四条规定,本通知所 称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 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 规定,本目录共包括两部分, 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包 括:(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 革委令2013年第21号)中的鼓励类产业。(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
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1年第12号)

中的鼓励类产业。(三)《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 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3年第1号)中的西部地区产 业。以上目录如修订,按新修订版本执行。(注:自2019年7月30 日起,(二)和(三)按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 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中《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六 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第7目为文化创意设计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准备设立的子公司位于西部地区,从事的 文化创意设计服务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范围内,如果从事 文化创意设计服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则可以享受 西部大开发15%税率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ChaoLen
  • 本文由 ChaoLen 发表于2025年5月24日 09: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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