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 科技部 国防科工委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 (财建〔2006〕317号)附件第三条第(九)款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
因此,企业职员读MBA的学费不可以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
企业职员读 MBA(工商管理硕士)的学费能否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情况
如果企业职员攻读 MBA 是为了提升其在现有岗位上的专业技能、知识水平,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并且企业有相关的培训计划或制度明确支持此类学习深造活动,那么该职员的 MBA 学费可以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但要注意列支金额需符合职工教育经费扣除的相关规定。
特殊情况
如果职员攻读 MBA 主要是出于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关联不大的目的,比如单纯为了跳槽后获取更高职位或薪酬等个人私利,而不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所在企业的业务开展,那么这种情况下其 MBA 学费通常不应该在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有一定限制,一般企业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 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在列支职员 MBA 学费时,要确保整体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在规定的扣除限额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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